出纳短款如何查
当出纳发生短款时,应该遵循以下步骤来查找和处理:
1. 报告与核对 :
首先,出纳员应立即报告会计主管,并请会计人员协助查找原因。
出纳员需要冷静回忆当天的现金收付业务,并注意记录收款付款的特征、金额和票面面额。
2. 账务核对 :
仔细核对账单,检查是否存在记账错误、少收或多付的情况。
确认现金是否有其他存放地点,或者是否有人借款且条据被存放在其他地方。
3. 挂账处理 :
如果经过反复核对账单后仍然无法找到短款原因,可以暂时将短款金额记入“应收款”或“应付款”账户,并等待查明原因后再进行结转。
4. 长短款区分 :
按照银行出纳制度规定,发生短款时应记录为“暂付款项”,并登记错款登记簿,继续追查。
对于大额短款,应及时上报上级行。
5. 性质区分 :
经过长期查找,如果确实无法找回短款,需要明确短款的性质。
如果是技术性差错,则按相关规定处理;如果是贪污或盗窃,则应严格按法律程序处理。
6. 会计处理 :
库存现金的清查中,如果审批后确认无法找回,则将短款金额记入“管理费用”科目。
请遵循上述步骤,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的财务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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