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以下费用:
医疗费
护理费
交通费
营养费
住院伙食补助费
以上费用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同时还需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如果伤害导致残疾,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若导致死亡,则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需要注意的是,赔偿项目不仅限于上述几种,任何因治疗和康复产生的合理费用均可纳入赔偿范围,但前提是这些费用必须是合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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